招 聘 启 事 |
| 上海市公证协会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由上海市的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组成的社会团体,受上海市司法局指导和监督,现因工作需要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会工作人员2名,从事协会专职工作,市公证协会热诚欢迎有志于公证事业,热爱协会工作并且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。 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如下: 一、办公室(从事文秘工作)1名 法学本科以上学历,熟悉电脑操作,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和宣传策划能力,年龄在28周岁以下,品行良好,身体健康;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先考虑。 二、业务部(从事信息化工作)1名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熟悉电脑操作,精通信息化网络技术,年龄在28周岁以下,品行良好,身体健康。对公证工作有所了解并具有驾驶经验的优先考虑。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资料(简历及学历、专业证书等复印件)于2008年8月1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本会(请注明应聘材料)。 联系地址:胶州路699号12楼上海市公证协会 邮编:200040 传真:021-62185665 |
|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08年7月10日 |